通常认为项目经理有5种权力,分别是:
法定(正式)权力:来自于其所在组织内部职位的权力。在其位,谋其政,拥有相应的权力。
奖励权力:来自于组织职位的权力,对团队成员的贡献可以进行奖励的权力。
惩罚权力:源自团队成员对某种后果的惧怕,如下属惧怕上级剥夺某种其利益。
专家权力:由于具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所带来的影响力。它源自自身的威望。
潜示权力:借用一个权力更大的人的职权来增强自己的权力。相对“法定权力”而言的,虽未正式授权,但有高于自己级别或权威人员,诸如政府高官、企业高管等等的重视、关注而产生的影响力。
比如,
"这位项目经理是这方面的专家,听他的没错".---专家权力
"这件事情由我负责,就这样做吧"---法定权力
上述5种权力中,法定权力、奖励权力和惩罚权力都是源自组织职位。
而专家权力则源自其自身的知识、经验和声誉。法定权力应与专家权力和奖励权力结合使用。
PMI推荐项目经理尽可能多使用奖励权力和专家权力,尽量避免使用惩罚权力。